科学家创业符合当前技术转移规律
IPTTO:近年来,科技成果转化进入黄金时代,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大量科创企业的企业家是由科学家、科研工作者、博士毕业生转型而来。高校院所技术转移生态体系的建立完善,都与区域强有力的促进技术转移宏观政策与环境密不可分。在我国,为进一步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科技成果转化创业热情,充分发挥其在“双创”活动中的示范引导作用,人社部于2019年12月27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37号),对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作出部署,明确了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具体政策措施,为科学家创业打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转化风险、创业失败率也是困扰科技创业的一大难题。为解决这一难题,技术商业化验证或者说概念验证必不可少。
技术转移的业务模式已经改变
传统TTO模式的失败。如今,越来越多的不同领域的专业人士都拥有了技术转移方面的丰富知识。在欧美国家,约四分之三的TTO在亏本,另外14-16%的TTO刚刚实现盈亏平衡。这一“失败”并不是因为这些办公室的低效率,而是因为基本的商业模式已经过时。例如斯坦福大学技术许可办公室(OTL),它在技术转移方面公认为是最成功的。在他们的1万项技术中,只有77项技术的收益(单项累积值)是超过100万美元。这意味着只有0.77%的技术许可项目是真正商业化成功的。在技术转让办公室(TTO)模式之下,很少有技术创业案例,因为早期TTO鼓励的是知识产权的许可。技术创业更多地是由风险投资、企业家和科研人员主动推动。而近几年,技术创业才是技术转移的真正核心(要从更广义的角度理解技术转移)。由于大多数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都处于非常早期的阶段,因此知识产权许可或转让不是很适合的模式。研究表明,从高校院所获得的技术,其价值要比技术创业(初创)企业相对成熟完善的技术要低一个数量级以上。 科学家创业背景下,TTO能力建设需要抓紧。大部分TTO不具备吸引投资者选择投资某一具有潜在未来市场的技术的这一能力。初创企业需要新的投资者、企业家、管理团队和新的现金投资,而上述任何一项都不是TTO相对熟悉的技术交易业务。TTO普遍缺乏向潜在投资者、合作方推销技术的能力。而潜在投资人一般不了解技术,他们会投资于有前途的现金流,而不是技术本身。所以他们需要可靠的证据来证明强劲的预期现金流,而绝大多数TTO不具备这个能力。 商业模式的多样化趋势。许可证发放(知识产权许可)是技术转移办公室模式最早期时的主要业务,所以很多较早成立的技术转移机构叫技术许可办公室(TLO)、而非技术转移办公室(TTO)。但近几十年的进化,这一模式早已经发生变化。在当今的技术转移业务中,上千万入门费(首付款)的知识产权许可交易已经非常少见。当今技术转移新模式更加注重初创企业、技术商业化和经济发展。与十几年前相比,技术转移行业和产业界之间的渗透效率有了很大的提高。传统TTO专注于许可(国内还包括转让),在过去的十几年里,全球TTO更多的关注于技术创业(初创企业),平均每天有2-3家初创公司是通过技术转移的方式创建。也越来越多的高校正在采取新的措施,如专利货币化、建立更为高效的交易平台、引导校友资源众筹(推进技术商业化)等等。
科学家创业符合当前技术转移规律
如何降低风险、提高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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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概念验证
各大城市纷纷布局概念验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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